武夷山兴田镇: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需备案

21.10.2014  14:10

  昨日,笔者从武夷山市兴田镇获悉,为把好农村低保申报关,兴田推行城乡低保经办人员、村干部近亲属申报农村低保备案制。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群众反映基层干部在落实民生政策中,存在优亲厚友、“老好人”现象。为此,在启动2015年农村低保申报工作中,兴田镇把农村低保工作列为整改项目,除了坚持保障基本生活,坚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诚信申报、阳光操作等四个原则外,还重点加强干部近亲属申报农村低保的监管,实行经办人员、干部近亲属备案制,方便后期倒查、责任追究。

  另外,为抵制人情保等不良风气,根据武夷山市统一部署,兴田镇成立以镇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长为组长,村主干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等为成员的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同时,要求在民主票决低保享受人员初拟名单中,群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吕爱军 赵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