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媒体指"今日头条"侵权无效 需作者本人提声明

16.06.2014  17:43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 张越摄

中新网6月16日电 随着今日头条侵权案件的发酵,保护知识产权显得尤为迫切。国家有关部门启动了“剑网2014”专项活动,严打网站侵权行为。但是就互联网而言,应该从哪些方面保护网络版权,如何去协调互联网技术发展与版权保护成为关注的焦点。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在接受中新网IT频道采访时表示,在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屡次发生前提下,国家提出“剑网2014”专项活动是非常必要的。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不会有创新,所以进行这样一种专项行动是很有价值的。

宋建武表示:“针对今日头条侵权而谈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部门的领导在这个问题上提出了几条意见,其中提到要专门推广《重庆日报》发布版权声明的做法。其实我个人认为该项提议没有法理依据,比如《重庆日报》自身的产品,《重庆日报》完全拥有权利。而恰恰这些作品是不受版权保护的,如果说上面刊载其他属于经济政治类的实事性文章。按照我们《版权法》的规定,要作者本人提出声明,才能够有效的制止转载。

宋建武还表解释到:“作者不提出,媒体提出是无效的。如果说我们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法》用它的准则,提出来也没用,因为那里面是名列,这种行为是不受条例保护的。实际上从这个意义上说,你《重庆日报》来发布这个声明毫无道理,因此它也无效。”(中新网IT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