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失信违法行为 推进平安社会建设

29.08.2016  11:06
  失信被执行人刻意规避法律、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使申请执行人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引发大量涉执信访案件,既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又影响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推进和平安建设的开展。为此,我院积极构建“五项机制”惩戒失信人员,为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联动机制,形成惩戒合力。加强与银行、财政、住建、国土、工商、税务、发改、林业、公安等部门的沟通,把个人信用数据资料整合起来,建立“点对点”查控系统,从而快速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对企业和个人有关行为和活动进行事前诚信审查和事后信用惩戒,限制其开设企业、办理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先评优、担任领导职务等活动,通过从信贷、信誉、信任、信用等方面进行惩戒,从而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合围之势”,让其“一朝失信,终日惶惶”。

  协审机制,威慑公职人员。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我们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套改工作为契机,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等7家单位建立针对公职人员的协审机制,将特殊主体履行债务情况、有关部门依法协助执行情况,纳入社会治安中和治理目标责任范围,在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时候进行协审。今年以来,我院协审换届干部、党代表候选人、各类评选评优候选单位及候选人600余人,5人在协审期间,主动履行债务179万元。明溪县委根据我院提供的协审证明,将9名党政实职领导转为非领导岗位,6名不能评先评优。

  曝光机制,营造威慑氛围。一方面搭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曝光“老赖”,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网站等自媒体开辟“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结合传统媒体,用电视广告、LED滚动屏幕等方式定期曝光失信人员名单。另一方面,加大对诚实守信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奖罚机制,强化执行效果。治理“老赖”是法院职责,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我们建立了“老赖”规避执行线索的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遏制“老赖”规避执行的合力。加大对拒执行为惩罚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我们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构筑严惩拒执犯罪的“打击链”,对拒执行为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防范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今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案件7件7人。同时,为每位执行人员配备远程指挥执法记录仪,对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记录。

  救助机制,帮扶困难群体。我们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等部门沟通,建立完善由政府主导,法院推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部门参与的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机制,建立了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基金专门账户,给予特困申请执行人适当的资金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的问题,确保矛盾化解、社会稳定。去年以来共为特困群体申请执行救助基金9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