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得国考的多重意义

23.10.2019  17:32

  10月14日,国家公务员局公布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及职位表,13849个职位招录24128人,较之2019年增加近万人。与以往相比,此次国考的要求更加细致,首次明确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不得报考。由于2020年国考首次明令禁止失信者报名,国考报名资格的准入问题因而备受关注。(10月21日《法制日报》)

  诚信不仅是做人的基础,更是建立群众信得过政府的关键。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在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条件中,新增了“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两项规定。这就说明,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要诚信为本,信仰坚定。在公务员考试中一直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多年已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为国家输送了一批批优秀人才。2020年国考取消失信者报名资格,不是对失信者的歧视和苛责,而是依法从源头永葆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充分发挥公务员引领社会诚信正能量的内在逻辑要求。

  诚信问题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问题。从一些腐败案件、扫黑除恶案件来看,有的基层公务员的道德诚信存在问题。道德品质是职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诚信出了问题,会对社会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假如报考者社会道德观念混乱不能坚守诚信,势必会导致政府公信力流失、社会不稳定等不完全因素。近年来,党纪党规日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的做法和经验被吸收进新公务员法,这对从源头上纯洁和净化公务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法修订后,特别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作为不得录用条件。这是因为公务员是社会的模范代表人物,应当具有比一般公众更高的道德水准。不得录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是对某些违背诚信义务的人进行惩罚和警告。如果公务人员失信,那就意味着他的道德水准尤其是诚信有问题或不合格。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些人就不适合进入公务员队伍。正因为如此,2020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依据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对报考者提出新的要求就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启示价值。

  只有每个考生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而且道德品行良好,将失信人员排除在外,才能不断提高治理水平,给人民群众做好表率作用,更加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务员队伍的道德素质、综合素质。另外,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非常重要的制度保证,因为公务员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由此看出,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的新规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标准,也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新实践。

  立信犹如针挑土,千百次守信,方能换来信任;失信却如浪淘沙,而一次失守,难挽失信狂澜。失信即失民心,广大公职人员不仅是诚信法治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更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必须坚守诚信底线,在弘扬诚实守信上做出表率、付诸行动,以一言一行带动诚信“行万里”。(福州文明办 雷沛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