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状告的哥"拾金不还" 却证明不了自己损失多少

01.05.2016  11:35

  5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该拿什么证明我丢了多少钱?湖里区一位失主状告的哥“拾金而昧”,他能证明自己的衣服落在了出租车上,但他证明不了自己究竟丢了多少钱。

  近日,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最终,由于损失金额无法认定,法院仅判决要求的哥刘师傅承担失主“寻找遗失物过程中的合理损失”。

   皮衣丢失 追了五天才追回

  倪先生今年52岁,“丢衣事件”发生在2015年11月14日。当天凌晨,倪先生从厦门市高崎国际机场T4航站楼出来,坐上了刘师傅驾驶的出租车。

  上车时,倪先生手上拿着一件皮衣,上车后,他将皮衣放在副驾驶座位上,并靠着皮衣坐着。

  大约凌晨1时20分,倪先生付款下车,但他因下车时急着要去扶老父亲下车,匆忙之间将皮衣遗落在车上。不过,倪先生下车两三分钟后,就发现皮衣忘了拿,于是立即打电话报警。

  报警之后,倪先生去机场派出所调取录像,看到是刘师傅出租车公司的车子。

  第三天,倪先生去软件园信息中心调取GPS信息,还到机场派出所调取录像截图。

  第四天,出租车公司确认,倪先生乘坐的就是刘师傅的出租车。

  第五天上午,倪先生才拿到了自己的皮衣。

   监控显示 的哥遮挡摄像头

  “皮衣是拿回来了,但是我衣服口袋里的1660元钱不见了。”倪先生说,衣服里有女儿给的三个红包,一个1000元、一个400元、一个260元,一共是1660元。

  根据倪先生提交的出租车中的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当天凌晨1时04分05秒,倪先生和家人上车,倪先生坐在副驾驶座位,衣服放在背后靠着;上车后倪先生要求打表,刘师傅拒绝打表,双方发生争执。

  随后,倪先生向路边警察投诉,刘师傅于1时09分50秒开始打表。凌晨1时20分40秒,倪先生付款下车。此时,他将衣服遗落在副驾驶座位上。

  大约4分钟后,一位女乘客上车坐在后排座位上。1时24分55秒至1时25分02秒,刘师傅遮挡摄像头。等遮挡拿开后,倪先生遗落的衣服已不在副驾驶座位上。

  1时41分35秒,女乘客下车。1时42分20秒,刘师傅下车至副驾驶座位开门将倪先生的衣服拿下车。1时45分30秒,刘师傅回到驾驶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