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下龙凤胎 为争孩子“跟谁姓”闹离婚
陈春鸣 画
本期律师顾问:黄梦燕
文/羊城晚报记者 凌越 通讯员 邓布兰
阿惠与阿豪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前足足交往了三年,感情基础一直很好。婚后两年,阿惠生下了龙凤胎儿女。这本是一件大喜事,可是没想到在两个孩子跟谁姓的问题上,阿惠与阿豪两家人吵得不可开交,以致闹上法庭,最终幸福的家庭因此破碎。
阿惠与阿豪2006年年底开始自由恋爱,在2009年登记结婚,2011年生育一对龙凤胎,分别是儿子小毅和女儿小西。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是一件莫大的喜事,可是没想到,这却成了阿惠与阿豪感情分歧的开始。
在两个孩子跟谁姓的问题上,阿惠与阿豪两家人吵得不可开交,阿豪的家人认为两个孩子都应当随父亲阿豪姓。而阿惠和家人则认为,既然有两个孩子,那儿子随父亲姓了,女儿则应该随母亲的姓。后来,虽然阿惠依了阿豪,让两个孩子都随了父亲姓,但是两夫妻感情却从此出现裂痕。
接下来,这对夫妇在子女抚养及其他家庭琐事等问题上开始矛盾重重,甚至吵闹到大打出手。最后,两夫妻为了离婚而不得不对簿公堂,阿惠把老公阿豪告上法院。
阿惠称,阿豪婚姻期间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并提供报警回执、病历、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证人赵某的证言记载,2012年3月的一天,赵某接到阿惠母亲的电话称阿惠受到阿豪殴打,赵某和妻子、妻妹赶到阿惠家中劝和,阿豪也当面表示不会再动手打人了。阿惠的同事也证明,2013年4月3日上班时看见阿惠身上多处淤伤且左脸明显浮肿,她陪同阿惠到医院就诊,医生确诊为软组织挫伤,因阿豪有家庭暴力习惯因此阿惠不敢回家居住,到同事家住了三天直到清明假期结束。
4月2日,夫妻俩在家中发生争执,阿惠报警求助,经法医鉴定阿惠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阿惠提供一段对话录音证明当天受伤系阿豪殴打造成。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阿豪曾对阿惠动手,但双方均确认系因小孩户口本问题发生争执,属于一般家庭纠纷,虽造成阿惠身体轻微伤的后果,但考虑到事出有因,且阿豪此后并未持续对阿惠实施殴打行为,故该次冲突事件应与普通家庭暴力行为区别对待。
最后,萝岗区法院判决准许阿惠与阿豪离婚,婚生子小毅、婚生女小西由阿惠抚养。
法官说案
萝岗区法院经办法官解释,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法官表示,无论跟谁姓,并不能改变孩子的血缘关系,姓名只是一个社会标签,是一个符号,孩子到底跟谁姓,应以家庭情感及稳定为重,尽量能兼顾夫妻双方的心理需要,切莫行为过激,影响家庭幸福。与其在姓氏上反复争吵,不如双方多用些时间,共同研究如何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拥有美好未来。
律师说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黄梦燕律师告诉记者,在法律上没有规定父母应该如何行使使用小孩的姓名权,而姓名权的行使一般是根据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在小孩还没有成年之前,姓名权的权利不能行使。
黄律师表示,小孩成年后对于姓名的更改可能会不如想象中容易,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有些允许更改,但也会有一些地方因为种种原因更改起来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