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夫妻开美容店组织卖淫 签合同控制“小姐”

08.07.2014  12:41

  打着美容店的幌子,夫妻俩干着组织卖淫的勾当,其中一名“小姐”才15岁。7月3日,丈夫陆某被南平顺昌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

  名为美容店 实为卖淫点

  陆某今年29岁,是建瓯市人,去年9月,他和妻子叶某来到顺昌,开了一间美容店。为了多挣钱,夫妻俩想起了歪道,经朋友介绍,从广东找来一名女孩小月(化名)从事卖淫活动。

  今年2月全国各地刮起扫黄风,见风声很紧,陆某赶紧把店关了。过了一段时间,陆某自认为风声不那么紧了,便回顺昌又找了一个店面重操旧业,“在附近租了几间地下室,作为卖淫活动交易的地点。

  今年4月,陆某又从广东招来两名女子美美(化名)和涵涵(化名)从事卖淫活动,其中涵涵才15岁。5月20日,美美与客人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查获,警方顺藤摸瓜找到陆某夫妇。

  常更换场地 买对讲机报信

  一开始,陆某辩称,招募美美她们,仅让她们从事按摩、敲背等正当活动。但他的妻子叶某,对组织卖淫嫖娼之事供认不讳。经调查,美美、涵涵讲出实情。她们说,原先在东莞也从事同样的事,东莞扫黄后,便于今年4月经一名湖南朋友介绍到这里,“才一个月就出事了”。

  美美告诉民警,陆某和她们谈好保底工资每月5000元,每人至少要干6个月,但必须先把钱交给陆某夫妻俩保管,还签了合同,等合同期到了才会把钱全部给她们,中途退出就不能拿钱。平常她们身上没有钱,如果需要买东西就和陆某夫妻俩说,夫妻俩负责把东西买来或带她们去买。

  每次和客人做交易时,陆某夫妻俩都会呆在附近,帮助望风、负责收钱。同时,为了逃避警方的查处,陆某会经常更换场所,还网购了一副对讲机,夫妻俩一人一只,如果发现警察,就通过对讲机通知对方躲起来。

  警方初步查明,从2013年9月份至案发,陆某组织卖淫活动,共非法获利数万元。目前,叶某已被取保候审,警方对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海峡都市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陈志民 钟红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