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背后的巧言善辩 难掩监管缺失之责
“我在南靖云水谣遇到药托了。”昨天下午,泉州安溪周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求助。原来,前天,周先生一行6人到南靖云水谣景区游玩,他买了340克中药材“双肾子”后,银行卡里被刷走6800元。此前,南靖有关景区曾被曝光药托骗局屡禁不绝。去年9月,本报就曾报道,一福州女游客在南靖土楼遭遇“6两铁皮石斛卖6000元”的情况。(海峡地市报,2月16日)在2月17日责令涉事饭店停止经营活动
在2月9日江苏常州游客陈先生经过了“天价鱼”事件之后,再次爆出的南靖天价药膳事件,注定了在猴年的春节,“天价”事件将成为文明旅游中的一大“牛皮癣”。笔者不禁感慨:“天价”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然而,让人费解的是事件背后,看相似的“天价”境遇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结果。南方这边是事件的第二天,执法部门就找到涉嫌的该商家,该商家马上承认联合药托进行价格欺诈,并退还了全部金额。之后,相关部门就该起涉嫌雇“药托”欺骗性诱导游客消费的事件已立案调查,并将尽快出具调查结果。而北方的一起,则是消费者陈先生一行人在结账时先与店家发生了争执,随后又是警方介入,但仍无法调解,甚至店家的人当着警察的面还在殴打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头部受伤,最后消费者“被迫结账”。事件至此是乎还不愿草草结束,剧情几经反转,让越来越多的人们分不清“天价鱼”事件中的是非对错。民间持续不断的举证与质疑让所谓的“官方的调查”显得苍白和无力。
先是说饭店有做到明码标价,是乎在强调饭店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合理性,但是相关部门却忽略了“公平”。尤其是在市场法治尚不够成熟、在其他隐性垄断的背景下,即使是真正做到了明码标价,也会因为畸形的“明码高价”,给消费者带来不公的消费环境。试想,原来市场上售价是10多元一斤的人工养殖鳇鱼,一下子卖到398元一斤,会因为你事先的“明码”就显得公平吗?再看饭店在其“明码高价”的幌子后面还用上了“乱写斤两”的手段。把原来称重时10斤4两变成了结账时的14斤4两,为了力证不存在“被骗斤两”问题,饭店经理曾回应称“得到了消费者认可”,并提供了一张签了“陈”字的手写单据。但是最后饭店又承认是该店服务员为“免责”替消费者在账单代签。
笔者认为,“天价鱼”事件剧情的几经反转,本来看似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却不仅看到相关部门颇受争议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危机公关之嫌,还看到了相关部门为推脱责任的巧言善辩。但不管如何狡辩都无法掩盖相关部门在行业监管存在缺失,管理上还不到位的事实。(泉州市丰泽区委文明办洪春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