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这几家大超市被罚!永辉、大润发、世纪联华上黑榜
紧急!提醒!
刚刚曝光!
福建这几家大超市因违规经营被罚!
永辉、大润发、世纪联华
上!黑!榜!
6月6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5月)。
其中通报4起较大规模商业超市违规经营案
永辉超市2家门店、大润发
世纪联华等几家大超市
均因违规经营被罚
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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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销售的公正蟹
不合格
永辉超市预包装谷物
无营养标识
经查,该批次预冷鲜猪腰采购时索取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采购清单,但没有认真核对检验检疫合格证及肉类品质合格证的内容,至今,仍无法找到与采购清单对应的相关合格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2019年2月1日,大润发在超市1楼客服服务处醒目位置张贴了召回公告,目前尚未能召回。5月17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大润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8元;罚款50000元。
世纪联华销售“爱之恋”椰子王饮料
不合格
福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世纪联华)于2018年9月29日向福州盛世航港贸易有限公司购进12瓶福州爱之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之恋”椰子王饮料(生产日期2018年9月28日),共售出9瓶。该批次“爱之恋”椰子王饮料外包装标示的产品执行标准为QB/T2300-2006。但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受市场监督部门委托分别对该批次“爱之恋”椰子王饮料进行检验,均检出蛋白质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除此之外
荣誉、国惠、潮福城、新紫阳等
知名餐饮企业也上黑榜!
无一幸免!你吃过吗?
潮福城:海蚌含氯霉素不合格
2018年12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福州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蚌进行抽检。2019年1月31日,该局执法人员向潮福城酒楼送达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批次海蚌,氯霉素项目检测结论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9年5月16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酒楼进货时,未对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海蚌的相关合格证明进行审查收集。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酒楼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46元;罚款5000元。
荣誉:太子蟹、面包蟹镉超标
2018年11月7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福州荣誉大酒店五一广场店经营的太子蟹、面包蟹进行抽检。11月14日,检验报告显示,太子蟹及面包蟹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要求。2019年4月28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酒店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95.6元,罚款5000元。
新华美:涉嫌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
经查,福州新华美大酒楼因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19年5月23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理局经研究决定,对该酒楼处以20000元的罚款。
过锅瘾三汁焖锅销售的扇贝镉超标
2018年9月27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连江县过锅瘾三汁焖锅店经营的扇贝进行抽检,检测结果该扇贝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鉴于当事人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进货台账,向供货人索要了产地证明及供货凭证,履行了《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规定,可以免予处罚。2019年5月15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该焖锅店免予处罚。
凯歌大酒家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
2019年3月19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闽清县白中凯歌大酒家检查时发现,该酒家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啤酒,数量有9箱,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遂立案调查。2019年4月28日,该局决定对凯歌大酒家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7元及上述涉案啤酒。
只想好好吃东西
真的不容易啊~
毕竟舌尖上的安全
是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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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