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商大讲堂”在福州举行 专题解读“营改增”

16.05.2016  17:20

  5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昨日下午,由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福州市干部教育基金会、福州市榕商经济研究院、福州市电子商务商会举办的“榕商大讲堂”在福州举行。此次大讲堂邀请曾参与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主任卓森祥,就“营改增”进行专题解读。

  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此次营改增试点的4个行业共涉及福州纳税人10万余户,其中生活服务业数量最多,有4.5万户,建筑业有3.5万户。

  以营改增后不同租赁税率为例,卓森祥说,通常租赁行业的税率是17%,营改增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归入贷款服务,税率统一为6%,但下游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对于承租人为医院、学校、市政平台等的业务而言,从17%减到6%,减负明显。

  卓森祥还提醒说,营改增后,税前年营业额不足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不一样,一般纳税人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纳税有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