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法院发“令”保护一名遭受家暴女子

22.12.2016  12:35
  近日,大田县法院为长期遭受家暴困扰的林女士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据悉,林女士与郑某系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多次遭受郑某殴打。为此,林女士于2016年三四月份4次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劝说乃至将郑某拘留,但其仍继续殴打林女士,甚至连林女士的母亲也不放过。今年9月19日,郑某再次殴打林女士,造成其脑震荡住院治疗。无奈之下,林女士向大田县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接到申请后,大田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赶往当地公安局和林女士所在村委会调取相关证据。经法院审查认为,郑某确有家庭暴力的行为,严重影响林女士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林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为避免伤害再一次发生,大田法院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并于12月8日送达当事人。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