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31.03.2017  17:40
  为提高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近日,大田县司法局出台《大田县县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该县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其中,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由原来每件补贴600元提高至800元,审判阶段由原来每件补贴1000元提高至1200元;民事、行政、仲裁案件由原来每件补贴1200提高至1500元;申诉案件由原来每件补贴800提高至1500元;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每件不高于700元;群体性案件第一个案件补贴按正常办案补贴标准支付,其余案件每个按正常办案补贴标准的三分之一支付,承办群体性案件的法律援助人员每人领取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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