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水利]三明市大田县强化“五个落实”治理水土流失
今年来,三明市大田县制定出台了《2015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等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检查督查机制、多元化投入机制、矿山水土流失区植树种草激励机制,有力推动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连续10年在每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将治理任务列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效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主要体现强化“五个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县领导和部门挂钩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制、乡镇领导任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并将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推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逐年加大财政水土流失治理资金投入,每年县财政安排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资金不低于1600万元。用好全省Ⅱ类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土地增减挂钩等相关政策,积极策划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引入企业或个人参与治理,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三是强化技术保障。科学谋划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编制,提升水土流失治理科学化水平。加强与福建师范大学、省水土保持实验站、农林大、冶金设计院等科研院校合作,建立科技示范园,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推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有机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恢复有机结合,探索适合我县的水土流失治理路子。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纪念日活动,加大《水利法》、《环保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科普知识宣传。在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水保普及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不断增强全民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主体意识。在矿区、项目点、公路沿线、城市“三边三节点”等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固定宣传牌,在乡(镇)、村庄张贴宣传标语,在县电视台定期滚动播放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努力在全县营造“人人讲水保、人人重水保”的氛围。
五是强化监管问责。充分发挥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生态检察室和生态环境审判庭作用,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水保法和新环保法规定,出重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评、年终一总结”的督查考核机制,督促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工作考评办法,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形式的表扬和奖励,对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的,由县检察院、组织、纪检等部门介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大12369环保举报电话宣传,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不履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的矿山企业,采取重点检查、舆论曝光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大田县水利局 林书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