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28.09.2014  09:56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大田县从今年1月起,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至466元,集中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30元提高至600元。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户的保障力度,结合本县实际,大田县建立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按年度列入县财政预算,并为农村五保户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大田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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