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县官员违规用公款发放购物卡被免职

29.02.2016  11:25

  违纪问题通报

  2015年12月,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大田县市场服务中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开展工会活动名义,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价值共计1.18万元,作为中秋、国庆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工作人员。该单位领导陈荣事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被免去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负责追缴违规发放的福利费用。

  ●事件回顾

  陈荣事从1996年开始一直在大田县市场服务中心工作,一干就是十几个年头。因为工作踏实肯干,他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2013年8月,他被任命为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县市场服务中心是县经信局下属单位,属于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区市场规范管理协调等工作,服务类型虽较单一,但工作任务不轻。

  对下属平日里的辛勤付出,陈荣事看在眼里。刚走马上任不久,又有职工反映单位奖金福利少,作为单位的一把手,他认为理应为下属们多谋点福利,一来犒劳下干活的“弟兄”,二来也可以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时间一晃,中秋、国庆佳节渐临,陈荣事便把单位的工会主席黄某叫到他的办公室商量。

  “大家平时都比较辛苦,咱们以工会名义组织些活动,给单位职工发点福利吧!”陈荣事开门见山地提议。

  “好呀,我这就去计划下。

  “你看,中秋搞个‘博饼’(福建一些地方流行的一种大众娱乐活动),国庆搞个座谈,如何?”陈荣事理了理思路,继续说道。

  “可是,发什么东西好呢?洗发水?沐浴露?”黄某拿不定主意。

  “就怕职工们对采购的东西不满意。

  ……

  因担心众口难调,经过一番商讨,二人达成共识,决定采用直接发购物卡的方式,每个节日给6名事业编人员每人500元,其他人员每人50元至200元不等。

  “主任,我们工会没有户头,这个要怎么出账?”黄某有些为难。

  “这个,我来办!”为了掩人耳目,陈荣事交待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以工会名义打报告给县市场服务中心,并制作了一套中秋“博饼”和国庆座谈的活动方案,作为入账的凭证。

  紧接着,单位办公室和财务人员根据陈荣事的指示,从某超市一次性购买了价值共计1.18万元的购物卡,开具的2张发票内容为“日用品”。

  中秋、国庆相继来临,县市场服务中心分2次将购物卡发放给单位每位职工。其中,在编人员6名每人1000元,26名聘用人员各200元,2名临时工各100元,退休人员1名400元。两次发放购物卡共计1.18万元。

  陈荣事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碰了“红线”。

  ●查处经过

  “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陈荣事用公款以‘博饼’为名为职工发放购物卡……”2015年11月的一天,大田县纪委接到一封反映陈荣事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的举报信。该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介入调查。

  经过合计商议,调查组成员确定了“先打外围后攻核心”的调查策略。策略拟定后,调查组立即到县市场服务中心调阅和复印了疑似证据,并到相关超市核实。

  外围摸排临近尾声时,调查组约谈了参与中秋“博饼”和国庆座谈活动的相关人员,核实有关情况。

  调查组约谈工会主席黄某时,黄某坦言,中心2013年中秋、国庆以工会“博饼”、座谈名义发放购物卡,但实际并未开展相关活动,且单位工会没有提取职工会费,也没有设立工会账户。

  至此,大量的证据材料,均指向陈荣事涉嫌违纪问题,调查组决定正面接触陈荣事。

  “这2张发票,请你说明下情况!”调查人员向陈荣事出示了某超市开具的发票,一张金额5980元,另一张5820元。发票还附带了该单位中秋“博饼”、国庆座谈会活动方案和领取花名册等资料。

  “这,这……”陈荣事有些支吾。当他看到发票等证据材料,知道已无法隐瞒,便和盘托出:“我们在中秋、国庆时以工会名义给单位职工发放了购物卡。

  “从中央到地方都三令五申,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纪律是‘红线’,不可逾越……”调查人员耐心对陈荣事进行谈话提醒。

  “真是不应该呀!以后我会引以为戒,加强纪律学习。”陈荣事对自己的违纪行为自责不已。

  最终,经大田县经贸系统委员会研究决定,免去陈荣事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同年11月,该县经信系统纪委给予陈荣事党内警告处分,并要求其负责组织购物卡领卡人折现退缴购物卡费用。(田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