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分类管理关闭、废弃矿井

10.08.2015  18:06
  

      日前,大田县创新监管模式,关闭、废弃矿井实施分类管理,受上级检查组肯定。

      该县有991个关闭、废弃矿井,在严格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要求实施关闭中,根据关闭、废弃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具体分类(A类、B类),A类:矿井有资源,道路可到达,有开启过的或可能启封的;B类:井口杂草丛生已毁闭废弃的。

      在加强辖区内关闭、废弃矿井口的整治和巡回检查中,由所在乡(镇)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并建立健全违法情况报告制度。对A类矿井要求十天一巡查一记录,二个月拍照一次,一年拍照建档六次;对B类矿井要求二个月一巡查一记录,半年拍照一次,半年建档一次。同时,要求各乡(镇)每次巡查时必须到达每一个关闭矿井(井口)现场,巡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每次巡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巡查人员及井长在巡查台帐上签字,并建立巡查记录台帐。(大田县安监局 涂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