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叫我来巡山》改成维权歌 律师:须作者同意

06.03.2016  09:40

改编歌曲的歌词截图

  福州新闻网3月6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 文/截图)去年,一首《大王叫我来巡山》的歌曲火遍大江南北。随着“3·15”临近,昨日有网友发布改编自《大王叫我来巡山》的消费维权歌,希望通过这样的特殊方式增强全民维权意识。

  昨日,福州草根微博大V“福州那点事儿”上传了一段近半小时的视频与数张照片。打开视频可以看到,一群人在录音室里紧张忙碌地录制歌曲。从录制过程来看,他们都不是专业人士。据博主介绍,这是福州10多个小伙伴录制5个多小时的成果,歌曲改编自火遍全国的《大王叫我来巡山》。“粉丝对我眨眼睛,消费投诉给我听。”“那天价龙虾,霸王条款,消费监督不手软。”从歌词可以看出,这是一首消费维权歌曲。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组织此次活动的潘先生。潘先生是名长期从事消费维权报道的媒体人。他说,“3·15”消费维权日临近,为了增强广大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他和几名同伴一起策划,特意选择了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重新填词改编,希望通过这样特殊的方式让消费维权意识深入人心。“我们从昨晚一直录到今天凌晨,虽然很辛苦曲折,但大家都很开心。”潘先生说。

  这样改编歌曲是否会侵犯原作品的版权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任林鹏律师。任林鹏律师认为,如果没有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改编,严格意义上说是侵权行为,具体来说是侵犯著作权中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过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恶意改编或用于商业用途,原作者也不会追究。

  因此无论用于什么用途,最好能事先与原作者沟通,取得对方同意,以避免类似纠纷。前段时间,网上流传各大高校改编后的《南山南》,一些高校的做法比较合理,事先征求了原作者马頔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