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启动I级响应时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22.01.2015  09:53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泉州市日前出台《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重度污染(含)以上 启动应急预案

    据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应急预案在空气质量指数(AQI)处于重度污染(含)以上,并预计未来48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启动。据了解,当151≤AQI(城市日均值)≤200时,为大气中度污染;当201≤AQI≤300时,为大气重度污染;当AQI>300时,为大气严重污染。

    根据泉州市《预案》,当预测未来2天,本市行政区域内将出现连续2天以上大气中度污染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预警准备。当预判已经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时,经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批准后,由应急指挥办公室按预警级别发布预警。

    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II级和I级预警,分别用橙色和红色标示,I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两个及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点位201≤AQI≤300,且气象预报未来48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发布II级预警,启动II级响应;两个及以上空气自动监测点位AQI>300,且气象预报未来48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发布I级预警,启动I级响应。

    启动II级响应 非绿标机动车全部停驶

    根据《预案》,泉州市成立泉州市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成立预警监测组、污染控制组、医疗防护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六个现场工作组。应急指挥办公室按预警级别发布预警后,六个现场工作组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发布响应信息。

    泉州市预警信息,由应急指挥办公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审查批准后统一发布,公开渠道包括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

    据介绍,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例如减少各项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等;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例如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工业减排、机动车减排、防止扬尘、严禁中心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城区严禁露天焚烧及露天烧烤等。

    其中,影响面较大的有:启动II级响应时,全市范围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暂停运行;非绿标的机动车全部停驶。启动I级响应时,全市范围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陶瓷企业(炉窑、干燥塔)暂停运行;除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外,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按照省里的应急预案,一旦达到Ⅰ级预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而我市启动I级响应时,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市的应急措施更为严格。”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