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工时大拇指被锯伤 用光积蓄女儿嗷嗷待哺

13.01.2016  12:41

  福州新闻网1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郑瑞洋)36岁的江西人金先生前日向记者求助称,他在福州良恒木业有限公司打工时,右手大拇指不慎被锯伤,达到九级伤残标准,希望记者帮他向公司讨要工伤赔偿。

  金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父亲得白血病过世,母亲患有脑血管病,女儿嗷嗷待哺,家庭经济很困难。他在良恒木业从事锯台工作,去年10月24日工作时右手大拇指不慎被锯伤,经司法鉴定,达到九级伤残标准,住院治疗花了9000多元。由于拇指受伤无法继续工作,金先生于上月18日辞职了,如今积蓄已用光。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条例,工伤职工达到九级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我知道公司效益不好,只要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000元(金先生最低月工资为4000元)就行。”金先生说,他跟公司交涉过几次,都没有结果。

  “公司已给员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现在公司效益不好,只能给金先生支付三个月的工资。”良恒木业俞姓负责人说,金先生如果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据了解,金先生已于本月7日向闽侯县劳动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已向良恒木业发送举证通知书(10日内需答复),2个月内劳动部门会出具工伤认定的结果。届时,金先生可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去福州市劳动局进行伤残鉴定,最后由劳动仲裁裁决工伤待遇。“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我们会尽快处理。”这名工作人员说。

  “当事人如果提交了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结论,通过援助中心也能申请劳动仲裁,并能无偿获得法律援助。”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说。

  闽侯甘蔗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双方愿意调解,司法所就可以介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