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立法

27.03.2020  10:03

  26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列入今年立法项目的《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启动立法程序,我市居家养老将有法可依。

  据介绍,截至去年9月30日,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人共125.3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8.89%;80周岁以上的有18.66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的14.89%。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是我市面临的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工作专题询问,在此基础上,今年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列为立法审议项目,就是希望通过立法来推动养老事业加快发展,扩大相关领域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群众居家养老的需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以规划引领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布局,以配套文件细化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我市养老工作亮点频现。但从整体情况看,养老服务发展水平还不能满足老年人对优质养老服务的需求,如民间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还没有完全激发,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质量不佳,中高端养老服务结构性短缺,通过立法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为提升群众幸福感的现实需要。

  目前,《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开展两轮征求意见。在近日召开的立法工作部署会上,各方专家就条例的制定工作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初步计划4月下旬前,开展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5月上旬至9月中旬,开展意见征求和修改、审查工作;10月上旬,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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