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今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

15.03.2016  12:35

  本报讯 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了2016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制定2项法规,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8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3项执法检查和1项评议检查,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稳步推进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深入分析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对立法的需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拟制定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广泛征求立法项目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2021五年立法规划。探索建立立法立项论证评估制度、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机制,畅通相关利益群体诉求的渠道,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规化。加强立法相关基础建设,建立立法咨询研究基地和立法咨询专家库。

  加强对经济运行和预算决算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1-8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审议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福建省南平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2014—2018年)》和《福建邵武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探索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研究建立市政府相关财政政策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或备案制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探索加强对部门支出预算和运用财税政策支持发展的审查监督程序和办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动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

  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扶贫开发工作情况、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或专题询问,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我市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加强对普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总结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深入推进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两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认真研究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提升法制工作的能力。

  开展满意度测评。对上一年度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意见办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周炜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