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落地福清

30.08.2014  12:19

  厦门大学法学院与福州市公安局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署现场。

厦门大学法学院与福清市公安局签订了《厦门大学法学院与福清市公安局关于共同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协议》。

  8月28日上午,厦门大学法学院与福清市公安局联合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挂牌成立及协议签订仪式在福清市公安局举行,厦门大学法学院领导、教授及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晓东等领导及各基层所队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挂牌及协议签字仪式。

  双方签订了《厦门大学法学院与福清市公安局关于共同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协议》,同时相互颁发聘书:厦门大学聘请福清市公安局警官为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福清市公安局聘请法学院教师为警官培训教师。

  据了解,设在福清市公安局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系厦门大学法学院设立的3个实践基地之一(另2家教育实践基地分别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设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挂牌后,厦门大学法学院将定期选派优秀专家、学者到福清市公安局挂职锻炼,福清市公安局将根据专家、学者的实际情况,安排其担任一定职务,协助参与警方办案,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福清市公安局还将根据需要,聘任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为警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