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辽两地17名夜行女被砸头 嫌疑人作案前必饮酒

24.09.2014  19:49

  中新网吉林9月24日电 (记者 苍雁)辽宁籍男子刘某多次携石头袭击夜行的单身女性,击打其头部,砸晕后实施抢劫。9月24日,吉林市警方向媒体通报案情时称,刘某每次作案前都必饮酒壮胆。

  24日,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刑警三中队中队长倪志刚接受采访时说,2014年2月起,吉林市相继发生多起单身女性夜行被袭击事件。

  “2月21日晚上10点左右,吉林市北极火车道附近,一名刚下夜班的单身女性闫某突然被人袭击,用钝器击打头部,被抢走现金、首饰等物品。”倪志刚说,同月24日、26日,船营区又有两名单身女性夜行时以同样的方式被砸。

  “根据分析,我们将这几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并逐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倪志刚告诉记者,每次作案后,嫌疑人都会乘坐吉林市至桦甸市的末班大巴车返回桦甸市。于是,警方在大巴车沿线进行走访调查,最终锁定嫌疑人为刘某,在桦甸市一矿区负责拉矿石。

  3月1日,警方在刘某再一次来吉林准备作案时,将其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出一块拳头大小的鹅卵石,用袜子包裹着。“那天他又喝了酒,中午时来吉林市踩点,准备晚上作案。”倪志刚说,刘某系辽宁省人,曾两次因抢劫入狱。出狱后,在狱友的介绍下,刘某来到桦甸市打工,找到了一份薪酬较高的工作。但刘某平时花钱很“大方”,因怕被人瞧不起,每次聚会都会抢着“埋单”。

  “他每次作案前都要喝酒壮胆,而且作案目标都会选择单身女性。”倪志刚告诉记者,2014年初起,刘某相继在辽宁、吉林等地共实施抢劫17起,作案时几乎与被害人无对话交流,直接用随身携带的石头砸向被害人头部,直至将其砸晕,才实施抢劫。

【责任编辑:林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