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过多项人事任免 补选一批省人大代表

13.01.2017  18:33

  12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免职的审判人员名单。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刘小健的省人大财经委委员职务;免去何鸣的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祝昌霖的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郑庆铭的省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陈青文为省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小平、陈小林、雷成财为省十二届人大财经委委员;林辉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刘小健、刘群心、李德仁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吴幼毅、白景涛、闫建成、林向阳调离福建;黄晓玲,王新奖,严建和、陈宗荣,李善昌、沈满云,冯静、钟晓惠,因工作变动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最近,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刘学新、陈为民、吴深生、胡志伟、何小平;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卢厚实,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高翔、刘远;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陈青文、赵东方;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补选余红胜;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刘道崎、李建辉;南平市人大常委会补选许维泽、兰斯文;龙岩市人大常委会补选林国耀、林兴禄、张天洲;宁德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宋克宁、郭锡文、金敏;陆军第三十一集团军军人代表大会补选洪江强为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记者 冯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