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宣传保护野生动物

20.01.2017  15:38
  近日,明溪县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林业、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宣传月活动。

  活动当天,法官们在现场设置10面野生动物保护展板,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群众自觉上交捕捉野生动物违规工具(网、铁夹等)20余件。

  据悉,此次活动是该院结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宣传。从而有力地提高了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抵制杀害和食用野生动物意识,促进明溪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