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买的手机多次出现故障 发票丢失也享三包
18.06.2014 12:0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东南网6月18日讯(通讯员 王家梅 海都记者 黄颖) 漳州市民李先生的手机出现故障,但遗失了发票,售后拒绝换机,“没有购物凭证,不能享受三包服务”,这种说法合理吗?
今年3月,李先生买了一部手机,但短短三个月,手机经常死机。维修了三次后,手机依然无法正常使用,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售后提出了换机的要求,但售后却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换机。于是,李先生打进12315电话求助。经过协商,售后同意给予换机。
漳州市12315表示,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票底联或者发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天起,作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但即便这样,消费者还是要好好保管这些发票。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18.06.2014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