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多措并举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30.07.2015  10:47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市煤炭管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同时,制订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强的龙岩市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三年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部署、稳步推进。
      二是严格考核,加强监管。督促各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闽煤安监监察〔2014〕2号要求认真开展质标矿井考评工作,严格执行企业每季度一次检查自评、县级煤管部门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参评煤矿企业组织一次考评的制度。经各县级煤管部门初评达到二级标准化的矿井,由市煤炭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考评认定;对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滑坡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煤矿,由市、县煤管部门进行通报,并对经整改后不能达标的矿井,该降级坚决给予降级,该取消级别的予以取消级别。
      三是政策扶持,激励引导。为鼓励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开展安全质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县(市、区)相继出台激励政策,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奖励基金,其中:新罗区、永定区对达标矿井,一级的奖励150万元,二级的奖励100万元,三级奖励30万元;武平县对二级奖励80万元,三级奖励30万元。
      四是技术支撑,持续提高。市煤炭管理局从全市煤矿的实际情况出发,着重从解决制约本市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同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行业管理业务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要求矿井必须按照核定生产能力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矿井技术力量,为推动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文化引领,夯实基础。市煤炭管理局严格按照闽煤安监监察〔2012〕48号规定,对达到省级安全文化水平、考评总分达到250分等条件以上的煤矿企业,才能申报二级质标考评煤矿。在原有24家省级安全文化企业的基础上,今年又向福建煤监局推荐永定县侨资煤矿、新罗区黄土坑煤矿、武平县黄古潭煤矿等3家矿井为2014年省级煤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截至今年6月底,龙岩市有在籍矿井127家,除属建设矿井、采矿证到期、列入关闭、未复工等原因无法参评(全市今年计划关闭25家,已公告关闭10家)的66家外,其余61家煤矿全部参评,其中达到二级矿井24家、三级矿井37家,达标率为100%。(龙岩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