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拆违2000多平方米 村民违令抢建趁夜浇水泥

30.07.2015  11:03

  马保村红绿灯处4座违建楼房1300平方米被依法拆除

  青口镇高速公路边,一违建厂房成了木材仓库,昨被要求当日自行拆除

  关注理由 昨日,闽侯县青口镇和福州高新区清违办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洋下村、建平村、马保村等的违建,分别展开执法行动,依法强制拆除2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设。

  福州近年来发展如火如荼,随着建设向城区周边延伸,征地拆迁范围扩大,交通网络便捷,让一些原本是农村的地块也成了“香饽饽”。一些村民为谋取不法利益,在集体土地上抢建违法建设,或用于出租谋取私利,或抱有侥幸心理,以期征迁时获得赔偿。对此,清违办的执法人员表示,按照现在的规定,只要认定为违建,征迁一律不予补偿。

   村民违令抢建 趁夜浇筑封顶

  昨日上午,记者在闽侯马保村新保路红绿灯处看到,4座3层的红砖楼前后两两挨在一起。每座楼的外立面并无粉饰,仅在侧面留有铝合金窗户。

  福州高新区清违办的执法人员介绍,这几座楼为砖混结构,每座占地约11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约1300平方米。后面两座用瓦片封顶的,半年前就建起来了,前面两座则是一个半月前抢建的。4座楼都未经审批,都是违建。

  执法人员说,这一片已纳入征迁范围。6月初,执法人员就发现该处村民集资违建,曾上门发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也小规模拆除过。但村民不以为意,反而在上周趁晚上给前面两座楼封顶。

  “这两座楼的三层,就简单地用钢筋硬顶上去,直接浇筑水泥,对整栋楼的承重很危险,大一点的台风就可能造成楼房垮塌。”执法人员说,村民集资违建这4座楼,一来用于出租牟利,二来抱有侥幸心理,想在将来拆迁时争取赔偿。“但按现在规定,只要认定为违建,一律不予补偿。

  昨日上午,两台钩机用时一个多小时,将4座楼全部拆除。同日拆除的,还有旁边一座一层占地8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以及建平村龙船港桥头一层铁皮房,面积230平方米。

   大道通车在即 路边现违建厂房

  闽侯祥谦镇洋下村位于福银高速公路旁,旁边的林森大道即将通车。大道边已盖起几座钢架结构厂房,一些厂房内已有人在生产,还有的还处于闲置状态。

  在洋下村的村道旁,一座刚建起的钢构厂房,高约20多米,占地近500平方米,四周用工字钢搭起,顶上用彩钢瓦遮盖,四周还未围起围墙,地面并未铺设水泥,厂房内堆放了大量的木块。

  据附近的居民介绍,这座厂房是附近的一家木材加工厂不久前抢建的,目前主要用作仓库堆放木材。

  昨日,闽侯县清违办的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向违建业主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日自行拆除,如果没有拆完,今日将由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

  执法人员介绍,林森大道通车在即,沿线原属于偏远的农村一下子变得交通便利,一些村民趁机在沿线抢建违建,有的建厂房仓库出租牟利,有的则想博取后期的征地补偿。他们将以木材加工厂的这处违建为中心点展开清违整治,对林森大道沿线抢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争取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

   调查“清违风暴”下仍屡见抢建

  截至目前,福州高新区清违办共计拆除“两违”面积约23.06万平方米,完成量占年度任务的110%。共计公示“两违”案宗154宗,公示面积达16.53万平方米,已全部按期拆除到位。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福州目前对违建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展开清违“百日会战”、“清违风暴”等严厉执法行动,但在城区周边,仍屡见抢建违法建设的行为。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以违建的厂房为例,在村里占地搭建钢架结构的厂房,建筑成本大约在每平方米150元-400元之间,用于出租的话,每平方能租20-40元,基本上一年到一年半之间就能收回成本,即便在两年后被强制性拆除,也还有一定的利润,因此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抢建厂房。

  除了厂房之外,在城区周边的一些村庄,由于交通相对便利,一些村民抢建单元房式的民房,有的用来出租,有的则用来出售牟利。这位知情人士表示,由于目前在城区周边违建房屋的现象比较普遍,清违办的执法力量又有限,因此常常会出现“蒙混过关”的情况,因此在这种环境下,抢建行为屡禁不止。记者 张志宏 邱也栩/文 关铭荣/图 实习生 林思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