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闽70多家科研机构工作外国人 可申请“绿卡”

14.06.2015  09:46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本月起我国新增7类3647家科研机构纳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其中福建有70多家,福州地区的福耀玻璃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丰泉环保控股公司等位列其中。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具体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业、事业单位。

  在上述7类企业、事业单位任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向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在中国境内工作免办外国人工作许可,在投资、购房、办理金融业务、申领驾照、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住宿登记等方面享受中国公民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