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多举措做好社会散居孤儿保障工作

07.06.2016  16:19

  一是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每年年初开展全市孤儿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组织镇街和村居做好对象申报工作。目前,全市共有社会散居孤儿82人,扣除低保、五保金后,全年需发放散居孤儿生活费49万余元。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健立孤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清退超龄孤儿信息。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明确监护人依法履行的监护,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把资金发放关。四是落实孤儿各项保障政策,在保障其生活的同时,完善孤儿、就学、就业、就医、困难救助等工作。

  

(晋江市民政局 王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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