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锦绣御珑湾交房过半个月 700多业主收不到房

15.01.2016  12:17

  小区售楼部

  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钦祥 文/图)“交房时间过了,开发商却迟迟不交房。”昨日,位于福清宏路街道的锦绣御珑湾小区业主林先生反映,2013年他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原本说好2015年12月31日可以交房,但如今交房时间已过了半个月,小区一期的数百户业主依然未能拿到新房钥匙。

   交房时间已过半个月数百业主未拿到新房钥匙

  昨日,锦绣御珑湾小区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底,他看中了小区一期的一套12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购房总价约85万元,当时他就以贷款的方式将其买下。

  “买房时,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一期房源于2015年12月31日交房。”林先生说,但是交房时间到了,他却没有等来开发商关于交房的通知。如今半个月过去了,依然未能交房。

  林先生称,后来开发商向业主出示了一份关于延期交房的《告知函》,上面提到是因为此前施工期间多次遭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因素,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导致未能如期交房。

  “我们觉得这理由‘太牵强’,因为恶劣天气等因素,原本就是每年都会出现的情况,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预料到会出现这些情况。”林先生称,《商品房购房合同》上明确写到:对于逾期不超过90日,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1.5的违约金。

  据了解,此次未能如期交房的房源是锦绣御珑湾小区一期共700多户业主。“至于何时才能交房,希望开发商能有个明确的时间表。”据业主们介绍,连日来,不少业主多次向小区开发商反映此事,希望能得到赔偿但无果。

   售楼部负责人定于今年2月15日前交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福清锦绣御珑湾小区看到,数栋高层楼房已经建好,小区内的道路及绿化建设也已完成。记者了解到,锦绣御珑湾小区是由福清锦绣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小区由12栋32F高层和1栋12F小高层及36套联庭独栋别墅组成,一期共有722户业主。

  对业主们反映的延期交房的问题,小区售楼部卢经理解释称,这是因为小区一期在施工过程中即2013年至2015年间,福清市受台风影响,多次出现日雨量大于等于60毫米或6级以上台风的恶劣天气,导致施工进度受到严重影响,最终未能按期交付。

  “这一特殊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八条第三款第二项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卢经理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空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者看到,规定中提到“施工期间发生降雨量超过60毫米或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及其他恶劣天气,对出卖人工程施工产生影响的,出卖人可根据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顺延交房日期。”

  卢经理还出示了一份由福清市气象局落款盖章的2013年至2015年气象资料证明,其落款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上面显示,2013年-2015年福清市受台风影响和日雨量大于等于60毫米的天数共为45天。

  “此前我们也向业主发出了延期交房的《告知函》。”卢经理称,因上述事由的出现导致甲方交房日期顺延45天,即开发商在2016年2月15日前交房,“在这期间,仍属于按时履行合同的约定,并不构成违约。”

  “但是,如果开发商在2016年2月15日后交房,应认定为逾期交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卢经理说。

   律师签合同应看清交房规定

  福清一家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买房子时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购房者都不甚了解。他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除了要看清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以及若出现延期交房该如何约定赔偿等具体事项外,还应看清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有,则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遇到延迟交房,购房者是可以申请赔偿或者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