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非法吸款5000多万 丈夫被判刑7年半妻子获刑3年半

06.06.2017  10:31

  福州新闻网6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陈倩文)福清夫妻陈某、卢某以超市扩大生产、购买店面等需要资金为由,向数十人吸收5628.5万元,后来无力偿还。近日,福清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这对夫妻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0年,被告人陈某、卢某开始在福清经营连锁超市。2011年至2015年4月,陈某以经营超市扩大生产、购买店面等需要资金为由,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以1.2%~5.5%不等的月利向数十人吸收资金共计5628.5万元。卢某作为陈某的妻子,是多家连锁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明知陈某实施筹款行为而予以放任,并在借条上共同署名,帮助陈某吸收1540万元。

  后来,陈某、卢某资金链断裂,于是将超市门店及商品进行拍卖,但只能还掉部分借款,尚有巨额欠款无法偿还。然而,陈某还将上述钱款用于挥霍。

  福清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判处卢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闽清“老赖”被冻结账户、限购机票车票 后悔不已
  福州新闻网6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福州新闻网
售楼部“内鬼”贩卖业主信息 获刑9个月并处罚金
  福州新闻网6月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