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兑换需正规 勿贪便宜防受骗
05.05.2015 13:31
本文来源: 法院
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11月9日期间,被告人程某伙同其他四人经事先预谋,人员进行角色分配,采用如下方式骗取十几名被害人的财物,总计金额为53190元:由一人扮“傻子” 喝饮料、将饮料溅到一同伙“点炮”身上,产生纠纷,相互推拉中发现奖牌,再由一同伙扮“八万”持秘鲁币购买奖牌,另由一同伙假扮银行工作人员谎称秘鲁币是真外币,一张100元面值外币可兑换人民币600多元,其他同伙“媒子”则争先恐后以300元人民币一张的价格购买秘鲁币的方式,引诱被害人用财物换取秘鲁币,骗取被害人钱财。
通过审理此案,法官提出了防骗的几点建议:一是常识了解,外币兑换是特许业务,需要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授权的金融机构才可兑换,私人之间的兑换是不允许的;二是常理跟进,通过网络或电话查询币种和汇率,简单比对外观;三是常情判断,外币交易如果有利可图,他人也几乎不可能完全让利于陌生人;四是避免占小便宜心理,对于非正规机构和个人的兑换行为尽量不要进行;五是如果受骗及时报警,在私人兑换场合留存影像或是物证等物品,记清对方人员的体态容貌,协助警方破案。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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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5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