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仲裁机构首次在华落户

04.03.2016  09:42

记者  余东明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新仲”)今日正式宣布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代表处并开展业务。据悉,这是外国仲裁机构首次在华落户。
  据了解,2015年4月,国务院宣布“支持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并以此作为自贸区后续发展计划的一部分,新仲落户上海自贸区应运而生。在过去五年中,中国客户一直是新仲排名前五位的外国用户,而且此后,新仲的中国客户可以选择在上海开庭,为了方便正常开庭,新仲派出23名精通汉英双语的仲裁员常驻中国。
  “新仲允许当事人可以自由提名自己的仲裁员,也可以选择符合实际的程序和规则来进行仲裁。与法庭诉讼相比,仲裁双方对抗性相对较弱,仲裁程序更加灵活,且具有私密性,仲裁渠道更为高效和节约成本,这是国际商事纠纷处理的主要途径。” 
  新仲CEO林淑慧说,“根据《纽约公约》,终局且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可以在150多个国家得到执行,尤其在中国,从过去多年的实践来看,国际仲裁裁决能得到非常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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