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管复方甘草片等含麻药品销售 发现违规可举报

22.07.2014  17:06

    新华网福州7月22日电(记者 刘丰)阿司匹林可待因片、复方甘草片等这些含麻药品都要凭处方购买。2014年7月21日至8月31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针对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安排,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对药品批发企业的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是否按照药品GSP的要求建立客户档案;电子监管预警信息提示收货企业核注信息有误时,是否立即暂停供货、进行调查;发现销售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异常时,是否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等。

    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内容包括在药品零售环节,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列入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是否通过互联网销售;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每个最小包装规格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口服固体制剂是否超过720㎎、口服液体制剂是否超过800㎎等。

    近年来,为进一步遏制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滥用,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入制毒领域的流弊事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国家总局相继下发的《关于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购销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不断强化监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关系到公众健康安全,关系到维护正常的公共安全秩序,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督查,以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加强对下属县(市、区)局专项检查执法工作的督查指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同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加大查处力度,并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力度,对发现市场销售出现异常的,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直接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名单》中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或暴力抗法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专项检查行动期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依托“12331”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以及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发放简报及宣传品、专家讲解、药店店堂公示等多种形式,宣传药品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行动氛围。

    附: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名单

    1.阿司待因片

    2.阿司可咖胶囊

    3.阿司匹林可待因片

    4.氨酚待因片

    5.氨酚待因片(II)

    6.氨酚氢可酮片

    7.氨酚双氢可待因片

    8.复方地酚诺酯片

    9.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溶液

    10.复方福尔可定糖浆

    11.复方甘草片

    12.复方甘草口服溶液

    13.复方磷酸可待因片

    14.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

    15.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II)

    16.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17.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III)

    18.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

    19.复方枇杷喷托维林颗粒

    20.可待因桔梗片

    21.可愈糖浆

    22.氯酚待因片

    23.洛芬待因缓释片

    24.洛芬待因片

    25.萘普待因片

    26.尿通卡克乃其片

    27.愈创罂粟待因片

    28.愈酚待因口服溶液

    29.愈酚伪麻待因口服溶液

    30.复方曲马多片

    31.氨酚曲马多片

    32.氨酚曲马多胶囊

    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品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