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自贸区第四批复制推广经验30项 厦门占10项

27.05.2018  10:32

   厦门十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

  1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

  2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改革

  3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

  4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

  5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

  6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

  7入境大宗工业品联动检验检疫新模式

  8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开放式申报+验证式监管”

  9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

  10先出区、后报关

  近日,国务院发布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复制推广的30项改革创新经验,其中,厦门自贸片区首创并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共10项。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务院四批次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共89项,其中属厦门片区首创并得到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21项,再加上此前国务院单独发文在全国复制推广的“一照一码”商事登记模式,合计共22项。

  据悉,此次入选的10项改革创新经验具体为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改革;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入境大宗工业品联动检验检疫新模式;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开放式申报+验证式监管”;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先出区、后报关。

  “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最大的优惠政策。”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片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

  在不断推陈出新的基础上,厦门自贸片区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及时按照部署把自贸试验区实施效果好的政策措施复制推广至全市。目前,国务院四批次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共89项,厦门片区已落实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76项,正在推进或下一步拟推动落实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13项。(记者崔昊)

【责任编辑:洪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