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27项创新成果

26.10.2017  21:21

   近日,宁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明确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五批改革创新成果有27项可在宁德市复制推广,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列为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抓好落实。  
  二、制定细化方案。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宁德市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创新成果任务分工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三、加强沟通对接。市直推广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省直推广牵头部门的沟通对接,强化对各县(市、区)、东侨开发区复制推广工作的业务指导,实时跟踪复制推广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县(市、区)、东侨开发区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