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产化妆品备案3个月内将接受现场检查

05.12.2014  06:48

    新华网福州12月4日电(记者 刘丰)国产化妆品上市备案后,相关部门将在3个月内对产品开展现场检查。记者今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化妆品产品备案后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力度。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是通过收集企业相关上市产品信息,更好地为产品上市后监管提供基础信息支持。作为化妆品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自开展以来,福建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将其纳入日常监管范畴,通过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产品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科学指导辖区内化妆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开展备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根据《通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产品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产品现场检查。

    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在现场检查环节,我们将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基本信息、标签和说明书是否与备案的一致;生产企业备案产品名称是否符合要求;标签和说明书是否存在禁用、限用语及有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备案产品原料、配方、安全评价资料、产品标准以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与产品安全相关方面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监督抽查中通过检查的企业,检查人员将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网络系统的产品备案后检查项目中点击“审查通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发现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并将统一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网络系统的产品备案后检查项目中记录违法事项。

    根据《通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适时组织开展备案督查工作,通过建立网上随机抽查督查机制、定期通报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情况的规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