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审计厅对龙岩花漾江山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一期)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
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审 计 通 知 书
闽审建通〔2016〕93号
福建省审计厅对龙岩花漾江山生态旅游综合
开发项目(一期)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
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
阳光城集团龙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16号)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促进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的意见》(审政研发〔2015〕58号),我厅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1月3日起,对你单位负责的龙岩花漾江山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一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朱少洪
组 员:陈启添 胡建端 周少迪等
附件:1.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doc
福建省审计厅
2016年11月1日
厅内分送:厅领导,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驻厅纪检组、财政处、
建设处,存档(2)。
福建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