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公民宪法意识使宪法充满活力

08.12.2015  09:29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践证明,近年来宪法在实施中活力日增。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而是要在实践中发挥威力彰显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宪法的实施,他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所谓宪法实施,就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贯彻落实,也可以说是把文本上的宪法变成实践中的宪法,让静态宪法变为“”宪法的过程。宪法并非高高在上,不接地气,宪法是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同时宪法的规定又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贯彻落实。因此,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都是宪法实施的表现。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宪法的实施效果日渐凸显。   完善宪法监督,宪法权威因此愈发彰显。随着宪法意识的提升,老百姓又进一步关心:谁来监督宪法的执行?如何确保法制的统一和完备?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宪法监督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实施监督的。为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全国人大法工委增设“备案审查室”,对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正是其重要工作内容。同时,今年新修订的立法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包括公民个人,都可以书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某部法规审查的建议,并要求向社会公开审查情况。   卢梭曾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源泉在民众心里,公民的宪法意识才是宪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希望宪法日的热度能够持续高涨,在法治成为全民信仰的基础上,最终建成成熟的法治社会。   (摘自12月7日《经济日报》10版《让宪法充满活力》,作者: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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