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并增值税征收率:荔城区41户企业再享政策红利600多万元

07.11.2014  05:05
      “新政实施三个多月我们公司就少缴税款163.32万元,国家的减税政策真好,让我们充分享受到减税的红利”。莆田市广汇混凝土有限公司办税人员黄冬青在10月份申报缴完税款后高兴地说道。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现行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简并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率政策是国家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和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给荔城区企业带来红利,该区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优惠受益企业有41户。截至日前,共减征税收617.73万元,其中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企业15家,减征税收197.24万元;自来水企业5家,减征税收198.34万元;商品混凝土企业3家,减征税收218.95万元;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减半征收增值税18家,减征税收2.8万元。

      据悉,为确保此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惠及广大纳税人,荔城区国税局积极组织调查摸底,通过综合征管系统筛选采用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的企业名单,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实企业规模、发票使用和税款缴纳等信息,科学预测税收变化,夯实政策执行基础。通过税企邮箱、QQ群、微信、短信平台、12366热线等途径告知广大纳税人,扩大政策知晓面,并组织业务骨干上门服务,帮助开票软件升级,针对疑难问题开展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新政。同时,深入掌握相关特定行业及按简易办法征收纳税人情况,找出税收风险点,强化政策执行情况分析调研和日常监控,并结合绩效管理工作,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有效防范征管漏洞。(吴淑斐、杨国华)


文章来源:莆田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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