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5项新出入境政策措施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

04.01.2018  20:01


  在2016年出台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1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公安部再出台《深化支持福建自贸区创新发展5项出入境政策措施》,12月15日正式实施。


  主要内容有: 一是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福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二是 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自贸试验区工作,或在自贸试验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三是 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四是 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 五是 自贸试验区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福建自贸区2017年新增企业18202户 资本逾4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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