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协助境外团伙传真“逮捕书”实施诈骗被批捕

05.06.2014  21:48

 

福建检察网6月5日讯(王威  杨舟)        台湾人“虎哥”与“丁哥”(在逃)等诈骗团伙成员在国外设置诈骗点,雇人假冒司法人员,向国内受害人拨打电话并传真他们伪造的“逮捕书”等法律文书,欺骗国内受害人将银行资金转到他们指定的银行账户“协助调查”。王某在国内为该团伙做后勤工作,并管理部分赃款。日前,福州台江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批准逮捕。   收到“逮捕书”传真被骗130多万元  

    2013年11月30日,家住台江的朱某先后在家中接到自称是福州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他们告知朱某其身份信息被人盗用洗钱,涉案金额高达268万元,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

    朱某将信将疑,“民警”随后传真了朱某被逮捕通缉的“法律文书”给朱某。信以为真的朱某吓坏了,按照“民警”的要求到离家不远的银行先后转账了130多万元给对方“协助调查”。

    几天之后,朱某将自己的“遭遇”告诉给朋友,朋友告诉他被骗了。于是,朱某报警。       诈骗团伙雇人到境外作案  

    警方发现,拨打朱某的诈骗电话落地点位于孟加拉国,而朱某的个人信息曾在北京国政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国政通查询账户“skysupee”被他人查询盗用,该账户是国内男子王某的使用账户。

    警方迅速抓获王某,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2012年4月以来,台湾人“虎哥”与“丁哥”在境外菲律宾、孟加拉国等国设置诈骗点,利用北京国政通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国政通查询账户(“skysupee”与“skysuper”)查询到受害人照片、身份及通讯联系信息。

    随后,他们招募国内人员前往境外,冒充国内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人员,通过拨打国内受害人的电话并传真伪造的受害人被通缉的法律文书材料,骗取受害人将钱存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虎哥”与“丁哥”等人通过网银等银行系统资金转移渠道,将所骗钱款转到台湾等地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男子替骗子做后勤工作被批捕  

    王某明知“虎哥”与“丁哥”从事诈骗活动,但为了获取他们许诺支付给其所骗金额1%的抽成以及介绍费、签证机票费用等好处,充当了该团伙在国内的后勤保障人员。其中王某负责给国政通查询账户充值,购买该团伙作案使用的手机卡、传真机及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租赁作案用的独立服务器,对招募到境外的人员收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供该团伙核对。王某还负责管理该团伙转存在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内的诈骗款项。

    检方提醒:诈骗团伙的诈骗手法千奇百怪,但万变不离其宗,其目的就是诈骗受害人银行卡内的钱财。检方提醒广大群众,接到类似电话、短信或传真,请勿轻信,一定要捂紧你的钱袋子,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