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基金子公司资管业务拟出新规 加强风险管控开展特色化经营

23.05.2016  10:55

      针对一些基金子公司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近日透露,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子公司规定》),起草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要求基金子公司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目前,相关规定和指引已在适当范围征求意见,证监会将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尽快发布实施。
  邓舸介绍说,2012年11月1日,证监会颁布实施《子公司规定》,允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销售子公司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以下简称专户子公司)。3年多来,基金子公司发展较快。截至2016年3月底,79家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了专户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9.84万亿元。
  通过对专户子公司的业务评估和风险排查,发现少数专户子公司风险隐患较大,表现在:偏离本业,大量开展“通道业务”,产品结构相互嵌套;无视自身人力资源特点和管控能力,盲目拓展高风险业务;风险控制、合规管理薄弱,激励机制短期化;资本约束机制缺失,资本金与资产规模不匹配,盲目扩大业务规模;组织架构混乱,无序扩张。
  基于此,证监会修订《子公司规定》,并起草了指引,主要聚焦两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管、防控风险。强调建立和完善基金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子公司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开展业务;二是扶优限劣、规范发展。支持基金子公司依法合规开展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经营,培育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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