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31.05.2016 00:36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你局《关于上报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泉林综〔2016〕43号)收悉。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规批字〔2015〕22号)精神及该项目初步设计专家论证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建设地点: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德化县境内)
三、建设期限:2016-2018年(3年)。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保护工程:改建管理所405.88平方米;购置办公设备1套,保护区信息化系统1套(含防火数据信息收集系统),森林防火设备1套,野生动物救护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1套;新建环卫工程1项;新建界桩80块。
(二)科研宣教工程:新建水文监测站2座;新建固定样线8.2千米,固定样地44个;购置监测及实验设备1套,办公设备1套;新建生态文化宣教用房2500.16平方米;购置布展及设施设备1套。
(三)基础设施工程:巡护道路维修改造36km;新建供电与通信工程1项(11.9km);购置巡护车1辆。
五、核定该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94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58万元,其余由德化县负责筹集解决。
六、同意工程建设布局安排和初步设计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细化设计,确保各项功能发挥作用。
七、经核定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概算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总投资概算中所列示的预备费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
请加强项目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抓紧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并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开工建设后,请于每月底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我厅。
附件: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林业厅
2016年5月6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31.05.2016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