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会厦门举行 台湾经验有借鉴意义
新华网厦门6月15日电(记者 刘默涵)人民调解,是有中华文化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被誉为“东方经验”。昨日下午,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会在厦门市举行,近60名两岸人士以“交流调解实务,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就基层调解工作与经验进行深入交流。
台湾起步早 大陆发展快
“中国人以和为贵。解决矛盾最容易的途径,就是调解。”台湾民意代表李贵敏说,调解不但可以解决问题,还可以避免司法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台湾较早时候,便开始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以期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司法工作减负。
相对台湾而言,人民调解工作大陆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颇快。
据司法部基层司司长梁刚介绍,今年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大陆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实现了村(居)、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全覆盖,工作领域也在不断拓展,除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矛盾纠纷外,也在积极开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行业或领域的调解工作。
梁刚说,截至2014年底,大陆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394万余人,全年调解矛盾纠纷933万件,成功率达97%。
台湾经验仍有借鉴意义
尽管大陆在基层调解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冰看来,台湾地区的一些经验仍有借鉴意义。
调解员选任程序就是其中之一。“大陆的调解员是通过选举和聘任两种方式产生,而台湾地区是群众自愿报名,由地方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审核后任命,程序虽然复杂一些,但调解员更有自豪感。”李冰说,台湾地区每年都会向调解员发聘书,这一点值得大陆借鉴。
“台湾对基层调解员也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奖励制度。”李冰表示,下一步,协会将探索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奖励工作。
两岸基层调员联谊交流会是第七届海峡论坛两岸基层民生交流系列活动之一,也是唯一的一个法治交流主题活动。活动由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福建省人民调解员协会联合主办,福建省司法厅、厦门市司法局承办。
活动期间,主办方还将安排两岸嘉宾参观考察厦门市涉台纠纷调委会,并将安排台湾基层调解员到广东省考察,将两岸调解交流地从福建一省扩大到海峡西岸经济区涵盖的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