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征赴南平调研基层人大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情况
3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潘征赴南平市及延平、顺昌、建阳、政和等县区开展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县乡人大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及省委23号文件精神的有关情况,对南平市及各县市区人大工作的创新探索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
潘征指出,基层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基层有它的优势,基层人大很接地气,有很大的创新和探索的平台和空间,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要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大胆探索创新,真正促进县乡人大工作。
潘征强调,贯彻落实好中央18号文件精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尤其是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省委尤权书记也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这就是加强党的领导,是体现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二是要加强“四种”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就是以党中央为核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委工作的大局中来考虑,配合党委的中心工作做好人大工作。三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推动党中央和地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人大的本质是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但人民当家作主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律的框架下来实现。地方党委也要从这个角度出发,充分认识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