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全面规范创业培训

28.07.2014  12:16

  福州新闻网7月29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正式出台《福州市创业培训(SIYB)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对创业培训相关事宜进行规范,确保创业培训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办法》规定,就业训练机构、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民办培训实体等培训机构如愿意承担创业培训工作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且至少有2名专职教师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SIYB教师证书》。认定合格的创业培训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有效期为3年。

  此外,创业培训实行小班教学,每班人数限制在25~30人,至少配备2名符合条件的SIYB培训教师,使用统一的SIYB培训教材。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天(累计48个学时)或16个半天(累计48个学时),全程实施录像。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中明确,每班(项目)培训结业率在80%以上,创业成功率、被雇佣就业率两者之和在60%以上(创业成功率要在30%以上,其中经培训后新实现创业人数应不少于4人),可全额享受3万元创业培训补贴经费;每班(项目)培训结业率在80%以上,但创业成功率、被雇佣就业率两者之和未达到60%或创业成功率未达到30%的,给予1.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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