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支持福州市培育2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23.02.2016  10:57
  

  记者昨日获悉,到2020年,我省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现代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培育和发展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以上,其中福州200家。

  我省要建立“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要入库进行培育,必须于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的中小企业标准;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额占60%以上;近3年研发投入年平均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拥有技术创新团队,建有研发机构;近三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我省对培育对象推出多项扶持措施。其中,培育对象在我省转移转化的重大成果项目,采取后补助和常规项目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培育对象并购国外高端品牌的,按并购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培育对象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后补助奖励。为鼓励使用培育对象生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生产企业及用户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我省还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赴培育对象创业,经同意离岗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福州日报记者朱毓松)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