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

08.08.2022  15:05

  据省财政厅消息,为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今年起,我省计划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由财政给予补助,支持每个县(市、区)每年培育10名“头雁”。

  “头雁”培育将依托高校师资力量,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今年全省计划培育800名带头人。

  培育经费每人不超过2.5万元,由财政和带头人个人共同承担,其中财政给予每人补助最高2万元。除资金支持外,培育的带头人还可享受产业扶持、激励保障、跟踪服务等政策支持。通过全方位、系统化地培养和支持,着力打造一支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能引领一方、带动一方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雁阵”效应。(记者 王永珍)

【责任编辑:赵朴煜】